中山市阜沙镇阜沙中心小学、中山市阜沙镇丰联小学校服采购项目(第二次)供应商初选公告
根据《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山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山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质量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中山市中小学校服选购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中山市阜沙镇阜沙中心小学、中山市阜沙镇丰联小学将进行学生校服选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选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采购需求公告公示结束日当天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证明资料)。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查实存在串通投标、行贿、商业贿赂等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选用服务期限:三年。
三、选用供应企业数量:一家。
四、选用内容、数量:起始年级学生夏、秋、冬装不同款式校服。采取自愿订购的原则。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格式1)。
(3)校服报价表(见附件格式2)
(4)校服企业信息(见附件格式3,此份文件加盖骑缝章)
(5)供应商承诺函(见附件格式4)。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证明书(见附件格式5、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交上述资料至中山行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南朗翠亨新区和信路18号翠亨大厦A栋13层)。
六、供应商初步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10月31日。
2.审查结果通知:审查结果预计于2024年11月4日前(最终以实际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供应商审查结果。
附件:《中山市阜沙镇阜沙中心小学、中山市阜沙镇丰联小学校服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文件》
中山市阜沙镇阜沙中心小学
中山市阜沙镇丰联小学
中山行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采购文件】中山市阜沙镇阜沙中心小学、中山市阜沙镇丰联小学校服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文件